• Apr 29 Fri 2011 10:47

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者,及還原損害發生前之原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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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Apr 22 Fri 2011 19:40
  • 溝通

夫妻溝通

http://madamed.pixnet.net/blog/post/2678226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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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8 條  
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。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,非經司法或警
察機關依法定程序,不得逮捕拘禁。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,不得審問處罰
。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、拘禁、審問、處罰,得拒絕之。
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,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,以書
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,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
問。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,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。
法院對於前項聲請,不得拒絕,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。逮捕拘
禁之機關,對於法院之提審,不得拒絕或遲延。
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,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,法
院不得拒絕,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,依法處理。

sorce: http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A0000001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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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朋友傳給我的mail,在此想提醒大家去家樂福消費時,要注意ㄋㄟ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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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Apr 20 Wed 2011 13:26
  • 幸福


幸福應該是快樂與意義的結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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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多數的悲觀的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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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Apr 15 Fri 2011 16:49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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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  應該是隱私吧

在無名的時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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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感動的一件事

感謝的人太多,所以不知道從何說起,感謝的事情太多,也依樣不知從何說起,在人的一生,你相信嗎?到了五十歲還有第一次,在我的短短的二十幾個年頭,在我的生命中碰到了幾位跟我磁場很合得來的老師,他們直到現在只剩下一、兩位還依舊聯絡著,大多數的他們就像食品一樣有保固期,時間一到了就散了,不過仔細想想這也很正常,拿人薪水替人辦事囉,其實很多時候,對老師們來講,學生是什麼,其實他們什麼也不是,有些時候我們也許是時代下的實驗品講白點就是小小的白老鼠,老師其實很是很可憐,隨著年代的改變,他也要跟著時代改變,以前的老師有威嚴,現在的老師只剩下我只要把書教好就好了,其他的他不想管,因為多做多錯,不做沒錯的心態,所以我很感謝那些不放棄我的老師們,也許當下讓你們傷透了腦筋,現在想想我還頗感動的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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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實說,我們有固定的規則,因為每檔基金屬性都不同,每年的市場環境也不同,不能用一種公式套入全部的投資裡。
但,有幾個大方向可以給你參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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